通知公告
浙江大学自贡创新中心选聘政府采购社会代理机构项目比选公告
2020-03-20
为规范浙江大学自贡创新中心选聘政府采购社会代理机构行为,提高资金使用效益,促进廉洁建设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》等法律法规,按照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,进行社会代理机构进行比选,兹邀请符合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参加,具体事项如下:
一、工程概况
(一)比选单位:浙江大学自贡创新中心
(二)项目名称:浙江大学自贡创新中心盐健康洁净车间装修工程
(三)服务期限:以项目计
(四)工程费用:约243万元
二、招标代理服务内容、服务要求和费用
(一)服务内容:自接受比选单位委托起至招投标工作完成止,为本项目施工招标提供全过程服务,包括但不限于编制招标公告、招标文件、招标备案及挂网,招标答疑,组织开标、评标、定标,以及提供招标前期咨询、协调合同的签订等服务。
(二)服务要求:依法协助比选单位组织本项目招标的全过程服务工作,为保障项目招投标工作顺利进行,服务单位须尽快进入角色,科学、合理安排工作进度,不得无故拖延招标工作时间。
(三)服务费用:此次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费用暂定243万元,参选单位按此费用作为招标代理费计费基数,招标代理费用(含税包干价)报价规则:
1.各参选单位按《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》(计价格[2002]1980号文)、国家发展改革委的《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发改价格[2011]534号文)及国家发展改革委的《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》(发改价格[2015]299号文)的规定自报招标代理费用(含暂定代理费和下浮率)。场地费、专家费等纳入招标代理费,不另行支付。
2.招标代理费以中标价为计费基数进行结算,且不超过概算对应金额,并符合相关部门相关规定。
三、参选单位资格要求
(1)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;
(2)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;
(3)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;
(4)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;
(5)参加政府招标活动前三年内,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,遵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及其他相关的法律和法规;
(6)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、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。
(7)营业执照必须包含政府采购工程、货物和服务的代理资格。
(8)申请人资质已入四川省财政厅采购代理机构库。
(9)已经成功代理相同建设要求项目2家以上。
四、报名时间
报名时间为2020年3月20日-2020年3月24日共5天。
联系人:胥小姐,联系电话:0813-5864638
地址:四川省自贡市沿滩区金川路69号。
五、参选单位须提交的资料(下述资料无固定格式要求)
(1)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
(2)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
(3)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
(4)招标代理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
(7)服务人员的相关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
(8)招标代理业绩一览表及支持资料
(9)招标代理费报价函
(10)其他资料(如有,例如响应或其他管理建议、成功代理相同建设要求项目相关资料)
各参选单位将上述资料装订,密封递交。参选单位须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,若发现有虚假的情况,将取消其参选资格,并向向主管部门投诉。
六、比选时间。报名且符合条件的单位请在2020年3月24日17:00前将上述资料递至浙江大学自贡创新中心。比选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。
七、其他说明
1.本次征集不接收联合体报名申请。
2.逾期报名或未及时送达相关资料的单位,比选单位将不予受理。
八、本公告在浙江大学自贡创新中心网页发布,本公告的修改、补充及相关信息的发布,均在上述网站发布。
浙江大学自贡创新中心
2020年3月2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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